如何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激励机制?接下来我们来看看!
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超额利润共享要求企业综合考虑战略规划、绩效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目标利润,将企业实际利润超过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约定比例计算超额利润共享额,从工资总额中列出,按岗位和绩效评估分配给激励对象。
如何实施超额利润共享激励机制?
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机制,一般应执行以下基本操作步骤:
(1)制定方案
方案一般为三年一周期,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激励对象确定原则和标准、设定高目标利润原则和标准、共享比例、实施和实现过程、约束条件、退出规定、监督管理和组织保障等。
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由社长层组织协调,由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制定,完成后履行有关决策审查程序。
决策审查程序分为内部审查和民主决策和上级审查程序两个阶段,对于不同水平、不同类型、不同实施条件的企业,对应程序也不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施。
《操作指南》规定方案制定后,企业应当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机制和相关规定,向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地方国资委员会监督一级企业、控股股东(适用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地方国资委员会同意。
(2)制定实施细则
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企业一般每年年初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当年目标利润,并向控股股东报告。
实施细则一般与企业当年的经营业绩评价方案同步制定,相互关联和一致。根据《超额利润分享方案》中确定的原则和指标,董事会发起《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由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制定完成后,无需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经企业董事会审核后,报上级控股股东同意。
(3)制定兑现方案
企业应当在年度经营业绩评价开展的同期,根据审计的经营业绩结果等情况计算年度超额利润,根据当年的超额利润共享实施细则确定超额利润共享额和激励对象的个人共享收入,制定实现方案。兑现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由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制定完成后,不需要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经企业董事会审核后,应向上级控股股东报告。批准后按照《兑现方案》实施兑现,兑现结果应报控股股东备案。上年度兑现方案的决策审查主体和程序与下年度实施细则的审查主体和程序高度重叠,必须同时进行。
(4)实施兑现
企业根据审批同意的兑现方案实施兑现,实际兑现结果报上级单位备案。实施和兑现年度超额利润分享的主要流程:
1.核定年度超额利润
企业根据当年净资产的变化,最终确定当年的目标利润。企业根据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结果,确定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并在核定时关影响因素。根据最终确定的净利润总额和当年的目标利润指标,确定超额利润总额。
2.核定超额利润分享额
超额利润共享应基于企业超额利润的创造和岗位价值,并与激励对象的岗位绩效考核表现挂钩。以下指标是实现的主要依据:
1)企业当年超额利润共享总额
在明确超额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企业根据约定的超额利润比例确定当年超额利润共享总额,即超额利润共享总额=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共享比例。
2)激励对象的岗位共享比例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经营团队)的内部分配总额一般不超过超额利润共享总额的30%。
3.进行兑现
各激励对象满足职场履行职务的基本要求的,有权获得超额利润共享奖金。
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满一年的,有权获得分享期满当年及后续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奖金。
2)个人年度考核符合兑现要求的,有权获得当年超额利润共享奖金。
具体考核实现要求应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原则上,对于企业团队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党组织干部考核、企业整体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或绩效责任考核)的要求。对于中层管理人员、R&D或项目市场负责人、分公司/经营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所属部门/单位的整体绩效指标或项目指标、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或绩效责任考核)。
对于基层核心骨干人员,应确保个人绩效考核或关键绩效考核合格。在计划期间,激励对象岗位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当根据岗位变化调整激励对象的分配比例。激励对象符合实现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经批准备案的当年《兑现方案》中批准的奖金标准,在《兑现方案》相关决策批准后的下个月支付日以现金形式发放超额利润共享奖金,历史上各年度超额奖金的延支付部分同步发放。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国企如何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激励机制的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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