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模式指集团对下属企业基于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我们认为,管控模式是由集团功能定位决定的,必须与集团功能定位相适应。选择何种组织模式是集团管控要解决的四大核心和关键问题之一。管控模式一旦确立,集团总部和下属各业务单元的功能定位、角色将更为明确清晰,总部通过承担关键职能来实现集团整体价值创造,下属成员企业也将获得合理授权,并依据权限清单自主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运营管控型”三种基本管控模式。
一、财务管控型
财务管控型模式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
采用财务管控模式的集团企业,其总部作为投资决策中心,以追求资本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管理方式以财务指标考核、控制为主。
二、战略管控型
战略管控型模式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
对于采用战略管控型模式的集团企业而言,其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以追求集团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为目标,管理方式通过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体系进行管理,一般多为混合型(产业型)企业集团所采用。
三、运营管控型
运营管控型模式下,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
采用该模式的集团企业,其总部作为经营决策中心和生产指标管理中心,以对企业资源集中控制和管理,追求企业经营活动的统一和优化,直接管理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具体业务),一般多为单一产品的集团企业所采用。
可见,运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有的集团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便于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经营型和战略设计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