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如何引入战略投资者?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企业改制引入投资者时,原则上应引入战略投资者,也可引入财务投资者。提倡引入多个投资者,以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在寻找、选择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可以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企业要和意向性战略投资者就改制方式、如何定价、股权设置、职工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协商。
国企混改如何引入战略投资者?
1、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前的企业估值。
估值是国企混改的必要步骤也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础。对内可以帮助国企厘清自身发展现状和资产规模;对外是国企确定股价、股比、设计方案的基石。估值过高影响战略投资者进入的积极性,估值过低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政策要求,国有企业需要引入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企业估值,既要携手合作,避免造成测算偏差或时间偏差,又要保持距离,保证估值公允。此外,估值方案需要上级部门的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2、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和条件。
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要依法诚信经营,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要具有产业链或价值链关联性,能与企业形成协同效应;要契合企业发展需要,能在资源、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形成发展机遇;要兼顾其他因素,如企业文化理念相近,认同企业发展战略,行业地位优势明显等。
此外在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前上级单位往往会根据地区发展要求出台政策文件规定目标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大致范围和数量,目标企业需要在充分理解上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筛选,一方面可以缩小范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小方案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3、确定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意味着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过大易产生国有资本丧失对企业控制的风险,尤其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等重大领域的国企是十分危险的;持股比例过小不利于激发战略投资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定合适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企业资金量需求。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估值和公开竞价后,出让多少股份满足公司的需要。
(2)政策要求。相关政策对不同分类的国有企业持股比例有明确要求:商业一类国有企业可相对控股或参股;商业二类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需保持控股地位;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经营,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3)企业自身需求。根据国有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未来管到什么程度,具体参考《公司法》中关于持股比例与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