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规范董事会建设?接下来让我们看看!
在具体工作中,很多企业很难明确界定董事会和党委(党组)的决定事项和权责关系。虽然国有企业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和细化各治理主体的决策内容和权责界限,但董事会与相关治理主体的权责划分是否合理的疑惑一直存在。因此,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看,为国有企业制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划分标准尤为迫切。
国有企业如何规范董事会建设?
(1)继续推进董事会建设,加强重点管理主体
第一,推进董事会应建尽建,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国有企业子公司尚未成立董事会,建议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子公司,成立董事会。第二,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制度安排。上级公司根据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要求,选择外部董事派遣到企业。第三,逐步构建专业化、多维优势互补的董事会结构。在董事会成员构成中,除了保证外部董事占多数外,还应充分考虑成员之间多维优势互补构建具有完整能力结构、互补专业结构和丰富经验结构的董事会。第四,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和管理,特别是专职外部董事。
(2)根据权力类型明确党委(党组)的权力
董事会和相关管理主体的权利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董事会和党委(党组)两个管理主体上,明确党委(党组)的权利是明确各管理主体权利责任内容的关键。为了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同时保护和激发其他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率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应具有决定权、管理权、监督权三种权力。
(3)建立和完善董事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第一,建议改革企业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中长期激励机制;第一,建议在推行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拔、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础上,试行内部董事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第二,建议参照《百户科技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实行股权激励、中长期分红激励、中长期超额利润分享、中长期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第二,建立和完善外部董事的中长期激励机制;第一,在增加专职外部董事的选拔和来源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中长期激励的方法和途径,如中长期业绩增长挂钩制度等;第二,建立和完善外部董事的声誉激励机制。外部董事的中长期激励不仅包括物质激励,而且与声誉激励相结合。第三,建立和畅通专职外部董事的职转换渠道,针对专职外部董事的流动渠道,建议通专职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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