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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激励咨询公司: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0 18:07:13 阅读:8889
导读: 国有科技企业的激励对象主要是企业的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就支付方式而言,它们可分为现金型和权益型。

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

  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

  国有科技企业的激励对象主要是企业的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就支付方式而言,它们可分为现金型和权益型。

  1.现金型激励主要包括超额利润激励、虚拟股权激励、岗位奖金激励、项目奖金激励等。岗位奖金激励、项目奖金激励等。属于单独的工资总额项目,而超额利润激励和虚拟权益属于工资总额管理。

  2.股权型激励主要包括股权奖励、股权期权、股权认购、股权跟进等。

  一、现金模式

  基于现金模式的中长期激励需要提前考虑资金来源。无论使用何种现金激励工具,都应考虑会计科目、权责发生制、个人税务安排以及对公司未来现金流的潜在影响。目前,较为流行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主要包括国有科技企业的项目奖金和岗位奖金,以及超额利润分享和虚拟股权。

  (一)项目收益分红

  作为一种中长期激励,与其他激励方式相比,项目收益奖金的激励效果可以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实施方法主要基于项目,用于鼓励与项目相关的关键人员。科研项目收入奖金是“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收入为基础,采用项目收入奖金的方法”。激励目标针对性强。项目收益分红的激励来源是项目的增量收益,因此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较小。然而,科技成果是企业共享的科研成果。净收入的计算方法比较困难,分配比例也不容易确定。实现起来有点困难。有些项目需要很长时间且具有不确定性,不利于激励方案设计基础薄弱的企业。

  (二)岗位分红

  岗位奖金主要基于企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一种中期和长期激励措施,如果有收益,就可以分配红利。操作相对简单,适用范围广,可以采用任何可以转化的科技成果。激励部分也是增量收入,因此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很小。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常是一部分上层员工最终受到激励,这不适合有普惠制激励需求的企业,激励的额度有限,激励效果有限。

  实施岗位奖金激励首先要打破企业内部现有的激励分配制度,重新划分激励分配的层次和模式,合理选择奖金岗位和奖金对象是最关键的环节。其相关操作流程可参照本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流程。一般情况下,岗位奖金的实施方式选择年度目标责任制,通过目标管理实现对企业科技人员的有效激励。因此,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是岗位奖金激励措施的落地。因此,企业应完善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职责、团队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重点工作,逐步分解为奖金激励对象的岗位目标职责,以确保企业整体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超额利润分享

  超额利润分享操作简单,容易在团队内部达成共识,不同于一般的年度奖金计划。该计划建立了中长期利润奖金池。奖金池可根据净利润完成情况每年增加或减少。这可以更好地体现企业和项目团队在中长期利益中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的分配理念。通过提取中期和长期利润,并根据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分配,来鼓励团队。主要适用于产品线和业务细分明确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各段的分配系数设计相对简单。同时,市场相对稳定,团队专业化水平相对较高。它更适合使用超额利润分享计划。它通常不适合没有利润或低利润的公司。

  超额利润分享计划的运作通常从集团层面实施。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设定利润目标值、挑战值、上限值和分配系数,统一管理成员公司的各个业务部门。该计划的利润分配对绩效条件设置了更严格的限制。在计划开始时,每个业务部门分享超额利润奖金池,在计划结束时,根据每个业务部门对集团的利润贡献水平进行二次分配。与此同时,考虑到外部市场的波动性,特别是考虑到非经营原因导致年度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可能性,该方案还可以通过设定年度应计利润的上限值或反转的保证值来平抑市场风险。

  (四)虚拟股权

  国有非上市公司不允许发行股票,但它们可以在公司内部发行自己的虚拟股票,并通过员工投资增加公司的实收资本来购买股票。当公司奖励符合股权激励的员工时,可以让他们用自己的部分资金购买这部分虚拟股票,而受到激励的员工可以根据虚拟股票获得公司的部分利润分红,从而提高他们的业绩和收入。首先,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价,我们应该鼓励企业价值的部分提升,这样才能达到促进企业上市和提升绩效的双重作用。与其他方案相比,激励方案的设计和操作更加复杂,一般适用于有上市计划的国有企业,不推荐给没有上市计划的企业。

  虚拟股权激励应结合SASAC的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就赠款条件而言,激励门槛不应定得太高。就兑现行政权力而言,兑现门槛可以适当严格。基于这一指导原则,设定了授予条件和支付条件。根据国务院SASAC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需要在授予和生效两个阶段达到业绩要求:授予阶段:与自身相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的平均业绩水平;与同行业相比,不低于同行业或标杆企业的平均绩效水平。在有效阶段:自我比较,根据奖励时的绩效水平进行改进;与同行业相比,不得低于同行业的平均绩效水平。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虚拟股票是模拟公司真实股票的中长期激励工具。它无权分享股息或转让,也不能出售或转让。

  二、股权模式

  对国有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将是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主要的实施方法有:股权激励、股权认购、股权期权、项目跟踪等。

  (一)股权奖励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免费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主要方法如下:第一,持续经营企业将从企业净资产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增值部分,用于奖励企业的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以按照科技成果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将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再转化为股份授予相关技术人员。主要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激发科技人员,调动员工积极性,整合员工和企业利益。一般来说,股权激励模式和股权出售模式是一起使用的,只需要花更少的钱来购买企业的股权。由于被收购股权所支付的股权资本较少,员工离开公司时的担心会大大减少,长期留住人才的功能也较弱。

  股权激励需要依靠SASAC来管理整个过程,包括事前沟通、过程控制和事后备案。同时,还需要在产权交易中心的审核下办理一系列的审批手续和协议转让手续,将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转为股权,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奖励部分由公司净资产中的未分配利润转为资本,个人所得税由被奖励人员承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接受方个人所得税可在5年内延期申报。 即个人所得税应在每次股权转让收入获得后的5年内按股权转让收入的20%缴纳,并在5年延期期满时付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个人所得税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规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以股份或投资比例的形式对科技人员进行个人奖励。获奖机构或人员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在获奖后30天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否则不得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股权认购

  通常有两种类型的股份认购模式。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股份认购方式是股份出售,即企业以不低于股份评估价值的价格,通过协议将企业股份出售给激励对象。其主要目的是更好地将被激励的员工和企业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与期权相比,股权回报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但是,股权出售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历史上积累了太多无形资产的企业,员工购买股权所需的出资额可能非常大。然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份认购模式主要是指职工持股。这一路径的主要激励工具是通过资本增加、股票扩张和资本投资的员工持股。相比之下,职工持股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实践探索更加成熟,激励工具更加丰富。

  方案设计完成后,应进行审核评估,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和批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应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果应当在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中公示。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批。员工持股计划应通过员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员工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充分披露员工持股范围、持股比例、股价、股份流通、中介机构和审计评价等重要信息,有效保护各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职工持股法律意见。企业法律部门应对法律意见进行审查。企业应根据国务院SASAC《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职工持股计划应当通过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职工对职工持股计划的意见,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应提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后,作为激励对象的员工应按照增资协议的规定履行对公司的投资义务。公司收到职工出资后,应当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职工出资进行审核,并出具验资报告。完成上述工作后,公司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和工伤变更登记。

  (三)股权期权

  股票期权也是国有非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激励的一种期权。特别适用于初创阶段资本存量不足的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不适合采用,因此适用范围有限。这种激励方法的好处将在未来兑现,并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用股权期权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中小企业中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现在它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中使用最广泛的股权激励形式,并受到越来越多公司的青睐。然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仍然存在许多法律风险,需要更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避这些风险。

  在一段时间内,激励对象可以按照当前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公司的部分股份。如果每股净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上升,激励对象会将股票出售给公司并获得一定的差价。但是,如果每股净资产在此期间贬值,它将不得不承担这部分的损失和风险。当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公司将收回按原售价出售的股份,这样,整个持股期间的亏损或利润将使激励对象与公司在持股期间的利润紧密结合,从而实现激励和约束的双重功能。

  (四)项目跟投

  项目和投资是将员工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实施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激活和调动国有风险投资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也有利于稳定企业的核心人才队伍,实现项目从被动实施到主动管理和自我驱动的转变。同时,也是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机制共存原则的一种方式。企业提供独立的会计业务实体,如企业、产品和项目。参与决策和运营的员工与企业共同投资于企业实体。项目后续投资有利于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投资,共享风险和收益。

  项目后续计划一般要求实施企业将投资收益与国有风险投资企业和国有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风险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国有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核心团队的持股和后续工作。完善国有风险投资企业监管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股权转让方式,营造鼓励创业、容忍失败的国有风险投资生态环境。随后,河北、安徽、贵州等省市出台了促进风险投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安排了项目跟进等激励约束机制。不仅地方国有企业,中央企业的二、三级子公司也探索了项目跟踪机制。如中国电力集团公司的海康微世,试行了核心员工和投资的创新经营机制,突破了国有企业原有员工激励的限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市场化竞争的重要试点,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与其他激励计划相比,项目和投资计划属于市场化行为,限制相对较少,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相对较小,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

  总之,通过对国有科技企业中长期激励的现金模型和股权模型的梳理和总结,对企业中长期激励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由于企业类型不同、战略布局不同、企业发展状况不同,应该选择的激励模式也不同。要因地制宜,因企业而异,充分利用不同激励方式的优势和特点,结合企业希望达到的激励目标,选择合适的激励模式。然而,无论是现金模式还是股权模式,最终目标都是利用中长期激励工具,更好地激发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关键作用。

  以上就是国企改革咨询公司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的相关介绍。更多国企改革咨询问题,欢迎联系尚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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