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有哪些防控措施?我们来看看!
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目的是全面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保证国有资产的价值、增值。
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有哪些预防措施?
1.民营企业在参与混合改革的过程中,应以自身活力带动混合改革企业
民营企业可以向混合改革企业传授公司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善混合改革企业的管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同时通过自己的技术和经验提高混合改革企业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混合改革企业也要依靠市场化改革理念,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通过合并和收购来实现优胜劣汰和管理经理,简化和保证市场活力。也可以通过股权激励等激励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
2.混合改革企业中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的三权分立,三权相互合作,相互制约。其中,董事会时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董事构成,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如果企业想要制定正确的决策方案,董事会专业性的提高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董事会应该由有能力、受大多数股东信任、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成员组成。然而,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大多由国有资产委员会直接选拔,混合改革企业很难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提高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国有股东在推荐董事会成员时,应以市场化的方式招聘或转型产生董事会成员,而非国有股东也应强烈推荐熟悉相关行业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担任董事。专业性较高的董事在形式决策权时,应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董事的履行职责积极性。
3.在混合改革企业中建立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平等权利的体制机制,对保障非国有股东的合法权益,调动更多民间资本参加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积极性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不同的所有制和产权主体难以融合,国有企业混合改革中国股东对一股独大的偏执等问题,上述非国有股东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4.完善退出机制
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可以增强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的信心,我国应当在立法层面明确相关退出程序,为拟退出的股东说明退出的条件和方式。为减少行政因素对股东退出的阻碍,还应适当降低相关行政审批力度。国有企业混改将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紧密联系在一起,完善退出机制可以更好地调动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改制的积极性,也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从混到改的重要战略布局。
以上就是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关于国企混改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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