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意义
1、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调控、引导产业发展的依靠力量,是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作为重要环节,摆在突出位置。
从产权角度来说,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必要前提。
从市场角度来说,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加强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自主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有效路径,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
从生产力角度来说,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提升企业主观能动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整体生产力的关键方法。
2、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把宏观政治体制落实到微观公司治理的有效方式。
在我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与我国宏观政治制度相匹配的国有企业微观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科学决策上,保障企业将国家宏观战略贯彻落实到企业微观实践之中,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选人用人上,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倡导正向激励鲜明导向,更好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能动性。
反腐监督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树立风清气正企业文化,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履行社会责任上,促进企业更加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合规经营,更加充分体现服务全体人民、贡献社会发展进步。
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完善管资本为主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前提。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从宏观监管体制来看,为了实现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监管机构应更加关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保障国有资本安全,而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实现健康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就要求监管机构清晰界定与企业的权责边界,放开搞活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时,有效保障所有者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从授权经营体制来看,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充分承接放权授权、用好用活放权授权的根本保证。落实放权授权,要求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各类治理主体相互制衡高效运转,以便有效承接相关权责。扩大放权授权,需要企业完善监察及风控体系,建立缜密系统的监察、审计、风控制度,有合理控制风险的能力,防止不当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用活授权,需要企业完善人力薪酬制度,建立正向激励、权责分明的人力资源系统,保证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职位能升能降。
从微观企业发展来看,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科学的有效制衡,保障健康稳定运行;以有机的分工协作,实现协调高效运转。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运行,微观保持主体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完善公司治理是保障企业健康稳定科学运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前提。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决策体系及管理体系,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提升企业决策能力、决策效率的重要保障,是激活企业微观主体活力的必要条件,是实现现代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前提。
完善公司治理是保障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竞争活力的前提。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基本条件,是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根本保障。只有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才有动力有意愿自我发展,才有机会成为世界一流的企业。
完善公司治理是我国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世界和谐发展提出的崇高理念,中国国有企业则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中坚力量。我国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是消除一些西方国家误解和顾虑、保持竞争中立,广泛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重要前提。
5、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目标。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是,建立多元股东结构,健全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协调运转机制;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行成效,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最终提高国有资本经营绩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员工持股等方式,优化企业多元股权结构,有效克服国有“一股独大”弊端,形成均衡合理的股比架构,为公司治理有效制衡、经营决策科学高效创造了良好条件。
不少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混改后的股权结构改组董事会,吸收非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保证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权利,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总的来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二、健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
国有公司的股权特征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决定了健全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在于董事会建设。近些年,国务院国资委也一直把董事会建设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事项全力推进。
(一)为何董事会建设是重点
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改革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体制,实行由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然而,出资人转变职能、实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的前提是国有公司董事会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明确董事会权责清单,规范董事会行为。因此,加强董事会建设成为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
(二)如何加强建设董事会
36号文提出,加强董事会建设应从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加强董事会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行:
1、明确董事会职权
除《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外,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而言,还有一个国有资本出资人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职权的内容。因此,要厘清出资人与董事会权责清单,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2、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
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的主要要求是:(1)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2)实行外部董事制度。国有独资、全资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要占多数;国有控股公司应有一定比例(我们理解是四分之一左右)的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并按照法定程序任命。国有全资公司的外部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控股企业的外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3、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
与非国有公司相同的是,国有公司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强调董事的忠诚和勤勉义务。但对国有公司董事会有两点强制性要求:(1)要建立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2)董事会应当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加强董事队伍建设
36号文提出了四项措施:(1)开展董事任前和任期培训,做好董事派出和任期管理工作。(2)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认定和考试考察程序,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定期报告外部董事履职情况。(3)国有独资公司要健全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外部董事定期推选产生。(4)外部董事要与出资人机构加强沟通。
以上就是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意义及重点的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