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咨询公司:建立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经历了计划经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等不同发展阶段,内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包括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管理不规范、效率低、成本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市场化机制和意识不完善等,这导致企业发展逐渐放缓和许多危机,需要通过职业经理人进行内部变革推进企业发展。2016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从央企试点的效果来看,职业经理人是突破国有企业制度瓶颈,实现国有企业机制改革和创新发展的突破口。职业经理人在国有企业实施条件优越,能够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发展。
职业经理人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的重要举措,选拔与聘任是职业经理人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经理人咨询公司认为,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的选人用人机制,应从职业经理人的来源、契约化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着手。
职业经理人选拔途径:
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必要将内部培养与外部介绍相结合,并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身份变更通道,董事会以市场为导向选择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并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比例。职业经理人选拔的方法包括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职业经理人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现有的经营管理者转换身份而来。
(2)系统内选聘,产生于其他国有背景的组织,比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有企业等等。
(3)通过广泛的社会招聘进行选拔。
(4)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民营企业的经理将股份带入企业,成为国有企业的职业经理人。
用市场化的用人标准选聘职业经理人
在评价标准上需要从关注“资历”转移到关注“人岗匹配”,所谓市场化的用人标准即需要根据所处行业、企业发展阶段、业务模式等确定,是因企业而异的,而不是普适性的。职业经理人的评价标准包括职业素养(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作风、职业心理)、职业能力(管理能力、行业专业能力)、职业知识与技能、职业经历与经验、职业岗位适配度等方面。
职业经理人聘任的关键点
职业经理人应该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并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一旦被选为职业经理人,其劳动关系将立即回归社会化管理,实现真正的“身份市场化”。企业政策应指出,应建立职业经理人“上下能力”的契约管理机制,并应强调职业经理人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决定去留问题。
以制度化明确职业经理人的“出口”
主要是指职业经理人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需要终止聘用和劳动合同。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同时,企业也应该完善职业经理人的退出机制
1、彻底退出。一旦合同终止,它将完全脱离“体制内”的身份,与其他社会人才没有什么不同。
2、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经理人,不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不良表现而被辞退,并可回流到单位。
3、不管职业经理人是否是由本单位产生的,一旦被解雇,关系可以保留,但身份却转变为普通员工。
以上就是职业经理人咨询公司关于建立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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